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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

时间:2018-01-12 02:09 浏览:

根据省财政厅和省林业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已拨付2017。补贴标准为36.25元/亩,其中省级财政补贴30元/亩,市财政补贴6.25元/亩。

省级公益林补偿基金是建设专项补贴抚育,省级公益林所有者的保护和管理,资助对象是国有单位,镇(街道)和村集体是负责省级生态公益林的管理,与单位约定在生态公益林管理合同。补偿资金支出范围是护林员服务支出、森林抚育、造林、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和其他相关的费用,与公益林支出管理相关的基础设施和设备,建立前st记录、检查和接受管理费用,或国有林场与自给的区别,工人参与管理和管理森林服务支出。

补偿共涉及宜兴市森林,林岭,阴太华镇、张竹振等单位,39万2200亩面积的补偿,总计赔偿金额1422万元。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乡镇(街道)和补偿资金收据相关单位,根据的相关文件的要求,及时拨付资金到村里的管理人员,确保专款专用。(赵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