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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村级巡察将实现全覆盖

时间:2018-04-04 08:03 浏览:

日前,我市出台《关于开展村级巡察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至2020年,我市将实现村级巡察全覆盖,重点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村级贯彻落实,深入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促进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2017 年起,我市在全省率先将巡察的触角延伸到村(社区),并完成了对30个村(社区)的巡察。按照《实施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从今年起至2020年,我市将分批次对剩余的278个村(社区)开展巡察,从而实现村级巡察的全覆盖。其中,今年将对85个村(社区)、2019年将对98个村(社区)、2020年将对95个村(社区)开展巡察。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村级巡察将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着力发现村级党组织不健全、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党的领导弱化等问题,深入查找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扶贫涉农等专项资金使用、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督促村级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确保有形有效覆盖。村级巡察采取提级巡察方式,由市委巡察机构负责实施。年初由市委巡察办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征求相关部门建议后制定当年度的村级巡察计划,明确各巡察组的巡察任务、巡察重点。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可灵活运用常规巡察、延伸巡察、“点穴式”巡察、上下联动巡察、巡点带面等方式开展村级巡察。

与此同时,村级巡察还将建立起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快查快处、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四大工作机制。村级巡察工作紧密结合市委常规巡察镇(街道)工作,加强巡察计划、人员的统筹安排,形成市委常规巡察与村级巡察上下联动的合力。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组织、农办、信访、审计、财政、民政、水利等部门单位将支持配合村级巡察工作,全面客观地向巡察组提供被巡察村(社区)的有关情况,为巡察组提供信息、人员、专业支持。以农办、财政、审计等涉农部门业务骨干为组员组建专家指导组,负责对村级巡察中发现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业务指导、专业咨询和论证研判;以市纪委审查调查部门专业力量为主组建快速处置组,负责对村级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快速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