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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首评“守信示范企业”

时间:2018-03-11 14:39 浏览:

日前,从市经信委获悉,今年,我市将开展首次“守信示范企业”评选,以后每年都将评选一次。

据了解,评定“宜兴市守信示范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无锡诚信网、宜兴诚信网等系统中,当年度无新增较重、严重失信记录;评选当年度内,参评工业企业年销售收入达5000万元,商贸流通企业年销售收入达2000万元,其他企业销售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或企业税收贡献达到300万元以上(以财政部门认定为准);评选当年度内,企业无逾期、欠息、不良贷款;评选当年度,未因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被移交公安机关司法联动处理;评选当年度内,不存在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评选当年度,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定未被评定黑色或红色;评选当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以上;评选当年度,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被评为二级以上;近2年内,未连续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评选当年度,未发生死亡2人(含)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有较大影响的死亡1人生产安全事故;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5年内未被追究过刑事责任;评选当年度,在国土资源管理方面没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不存在其他不适合评优评先的情形。

根据相关规定,“宜兴市守信示范企业”每年初由我市各相关部门、各镇(园、街道)经贸中心(经发局)向市信用办推荐候选企业名单。按照评定标准,市信用办汇总整理符合评审条件的企业初审名单,并组织初审企业填报申报材料,并及时将初审名单及申报材料交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评审。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将根据企业申报材料、信用记录和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反馈至各部门复核,最终确定本年度“宜兴市守信示范企业”。(张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