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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发展党员工作

时间:2020-02-16 09:57 浏览:

?   本报讯 1月30日,市委组织部印发通知要求,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发展党员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成立的临时工作组、战斗小组或工作专班等临时机构中,有3名以上党员的,可成立临时党小组或党支部。淮安市参与省援助湖北医疗队等援外工作队中有3名以上党员的,应成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主要做好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协助有关党组织发展党员等工作,重点是推动党员更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通知指出,对已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本人一贯表现良好、符合党员条件,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表现特别突出的,经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党员大会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可及时吸收为预备党员。对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本人一贯表现良好、符合党员条件,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表现突出的,经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报上级党委备案,可及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通知强调,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新发展党员的入党宣誓工作,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适当简化流程,控制参加人数,减少人员聚集,同时做到庄重肃穆,充分发挥党性教育作用。在疫情防控一线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严肃性、规范性很强的工作,要着眼实际需要、作用发挥,严把政治标准、程序关口,做到手续完备、档案齐全。

此外,通知还就及时总结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发展党员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作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