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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部门建立污染防治联合执法机制

时间:2022-02-24 16:06 浏览:

为巩固提升扬州市交通运输污染防治工作成效,切实打好“蓝天碧水”保卫战,近日,扬州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机制的通知》,紧扣港口企业、机动车维修单位、危废转运处置单位、在建交通工程4大重点领域,建立联合执法、信息共享、联席会议、学习交流等4项工作机制,在交通运输污染防治领域执法方面深化合作,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领域污染防治违法行为,推动落实交通运输污染防治工作规范化、机制化、实效化。

2月22日,扬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会同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4家重点港口码头企业开展污染防治“回头看”联合检查行动。检查采取现场查勘、查阅台账的方式,重点对非法码头拆除取缔完成情况、港口企业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进行闭环管理。检查组同时要求企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隐患排查整治,严防老问题反弹回潮,筑牢长江以北污染防治第一道防线。

下一步,两部门将有序推进港口企业、机动车、在建交通工程、危废转运处置单位等联合执法活动,在执法行动中不断推进长效机制落地落细落实,综合运用法律、行政、信用等手段强化监管,全面构建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的长效监管机制。(扬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