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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家省属企业研发平台已集中进驻秦创原总窗口

时间:2021-07-29 08:13 浏览:

  7月27日,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我省加快科技创新驱动步伐、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询问。会上,委员们就秦创原建设、全省各地市平衡发展、推动“两链”融合、科技创新财政投入、科研单位人事机制改革等方面问题进行提问,相关厅局负责人应询问答。

  华商报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全力推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目前12家省属企业研发平台已集中进驻秦创原总窗口。上半年全省入库科技型中小型企业8567家,同比增长70%。我省“中小企业研发服务平台”合同金额达2.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91%。

  上半年全省入库科技型中小型企业8567家 同比增长70%

  孙琳委员提问省政府,我省打造国家(西部)科技中心及人才高地的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有哪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和效果如何?

  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程福波介绍,我省积极支持高精度地基授时系统、分子医学转化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先进阿秒、电磁驱动聚变已进入国家发改委拟建名单;布局建设陕西实验室,争创国家实验室,首个空天动力领域陕西实验室即将正式挂牌运行;高水平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中科院西安科学园、硬科技创新示范区等重大载体,启动建设国家超算西安中心。

  我省全力推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细化形成5大类共70条“政策包”,发布落实兑现细则,打通政策落地通道;深化科技成果“先转化后评估”、缩短评估周期等改革,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开展需求征集和项目对接,征集各类转化项目1300余项、关键技术需求116项,其中85项通过“揭榜挂帅”匹配科研团队,打通供需对接通道;引入设立各类基金,组建基金管理人团队,加大企业培育力度,推进企业上市,打通金融支持通道;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可以在科技型企业兼职并按规定获得报酬,打通科研人员到企业家、再从企业家到科研人员的通道。

  目前,12家省属企业研发平台已集中进驻秦创原总窗口。新引入孵化器6家、专业服务机构38个,设立7支基金,总规模16.6亿元。抓好政策兑现,成立秦创原创新促进中心,建立政策兑现“一站式”窗口。

  我省鼓励省属企业带头加大研发投入,将省属企业研发投入纳入考核指标,同时将研发投入视同利润按一定比例加回,今年上半年,省属企业科研投入同比增长62.4%。

  支持行业领军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带动中小企业联合创新,目前已授牌8家创新联合体。

  我省获批国家技术转移西北中心,设立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发展专业化科技服务机构。现有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孵化平台507家,其中国家级202家。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行动计划。建立梯次化培育机制,现有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达到12家、“小巨人”企业52家,科创板上市(过会)企业达到8家,数量居西部前列。

  上半年,全省通过初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超过800家,入库科技型中小型企业8567家,同比增长70%;技术合同成交额769亿元,同比增长40%。

  我省力争到2025年实现国家高新区地市全覆盖

  陈桦委员提问省科技厅,我省在引领关中陕北陕南协同创新、区域平衡发展方面的主要思路和重大举措有哪些?

  省科技厅厅长孙科介绍,为解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瓶颈问题和核心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我省建立了厅市科技会商工作机制,2018年以来,省科技厅先后与宝鸡、榆林、安康、渭南、铜川、咸阳、商洛进行了厅市会商。

  优化布局推进全省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5年实现国家高新区地市全覆盖,布局建设省级高新区超过25家。推动延安、商洛、汉中、铜川升级国家高新区。

  加强全省科技资源统筹,目前已建成17家科技资源统筹分中心。鼓励地市提升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效益和水平,全面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和创新创业服务水平。

  我省“中小企业研发服务平台”合同金额达2.3亿元 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91%。

  黄维委员提问省科技厅,我省在推进“两链”融合,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在技术合同交易中本省与外省的分布比例,省外科技成果入陕转移转化的情况是什么?

  省科技厅厅长孙科介绍,为解决跨行业、跨领域关键共性技术供给不足的问题,省科技厅围绕我省优势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需求,通过恢复转制科研院所公益属性、鼓励领军企业整合资源牵头新建、依托行业协会学会组建等方式,围绕先进稀有金属材料、半导体与集成电路、光子产业、高档数控机床等领域,组建了4个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其中,陕西省先进稀有金属材料技术创新中心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已孵化企业39个,其中3家公司上市、4家公司挂牌新三板,总市值达450亿元。

  为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近年来,省科技厅以企业作为市场主体、需求主体、投资主体、管理主体,联合高校共建了64家“四主体一联合”新型研发平台。针对中小企业研发力量薄弱,缺乏持续技术支撑的难题,省科技厅搭建了“中小企业研发服务平台”,通过线上征集需求、线下对接服务,推动存量成果应用、增量需求快速研发,为全省数万家中小企业提供快速、精准的研发服务。截止2021年7月,平台已注册企业6941家,注册服务机构436家,撮合签订合同371项,合同金额达2.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91%。

  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增强企业创新动力,正向激励企业创新,反向倒逼企业创新。省科技厅支持行业领军企业牵头,以市场机制为纽带,联合行业上下游中小微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骨干力量,组建了一批创新联合体,发挥企业作为出题者的作用,推进重点项目协同和研发活动一体化,提高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截止7月,全省已组建创新联合体8个,涉及单位107家。以秦川机床牵头组建的陕西省高档数控机床创新联合体,联合国内数控领域尖端资源,共同承担高档数控机床重点专项,着力破解与国外高端数控机床“形似神不似”的问题。

  今年,我省启动“两链”融合重点专项,采取定向委托、揭榜挂帅等方式,集聚式、一体化统筹配置创新资源,逐项攻克产业链、创新链短板弱项,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目前,已启动光子、高端机床、新能源汽车、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等4个重点专项,拟攻克关键核心技术27项,预期交付具有国内领先技术的产品8个。期间,陕汽集团等7家行业龙头企业提出8个“揭榜挂帅”课题,已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解决方案,北京、四川等多家单位参与竞标。

  2020年,全省共签订技术合同数52036项,成交金额达到1758.95亿元,排名位居全国第6位。其中,输出省内、外省市技术合同项数分别为22892项、29144项,占比分别为44%和56%;省内与省外的成交金额分别为631.34亿元、1127.6亿元,分别占比36%和64%。省外进入省内的技术交易合同共28879项,合同成交额941.1亿元,排名位居全国第11位。数据显示,我省既是一个技术输出大省,也是一个技术吸纳大省,但总体上技术输出大于技术吸纳。

  省财政今年新增科技创新专项资金4亿元

  分别用于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和高校创新创业

  乔军委员提问省财政厅,我省财政在支持科技创新、人才引进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的效果如何?

  省财政厅厅长丁云祥介绍,我省全面落实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现金奖励减按50%缴纳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省财政今年新增科技创新专项资金4亿元,其中用于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2亿元,用于高校创新创业2亿元。重点从核心技术攻关、科研成果转化、共性技术平台建设、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方面持续用力,支持打造全省最大的“孵化器”和科技成果转化“特区”。

  在人才引进方面,每年安排5亿元人才专项经费,支持“千人计划”“特支计划”“三秦学者创新团队计划”和“三秦工匠计划”等人才工程项目,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每年安排2000多万元,对260余项科技成果及人才团队给予奖励。将最高科学技术奖奖金提高到200万元,将院士补助经费由每年3万元提高到24万元。全面落实院士医疗、科研保障等各项待遇,充分发挥院士科研攻关领头羊作用。

  省财政今年统筹1亿元专项资金,连续支持3年,为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引进一批海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科技经纪人、创新创业急需紧缺人才,开展科研攻关和成果转化。

  目前,全省人才资源占人口比重达到15.5%,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7%,为我省创新驱动和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我省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新创业 离岗期限由3年延至6年

  仲伟周委员提问省人社厅,我省在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推进科研单位人事体制机制、工资职称改革等方面实施了哪些有效措施?

  省人社厅副厅长张虎成介绍,我省深化科研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将省属科研单位高级岗位比例从30%提高到40%,基层高级岗位比例从15%提高到35%;对急需紧缺人才,科研单位可自主引进,单位说了就算,近3年高校和省属科研单位引进博士人才2300多人;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新创业,离岗期限由3年延至6年,助力产学研深度融合。深化科技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用评价“指挥棒”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科学分类设置评价标准,坚决破除“四唯”倾向,倡导把论文写在创新创业实践上,重点评价科技创新、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技术转移等方面实际贡献;开辟绿色通道,核心科技攻关人才晋升高级职称,简化流程、认定直通,已有380多名科技人才通过“直通车”获得职务晋升(今年上半年25人);下放评审权限,科技人才聚集的用人单位可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结果备案,全省所有高校和18家大型科研院所已经自主开展评审。

  明确事业单位可对科技领军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分配形式,科技成果转化后,重要贡献人员予以现金奖励,不受核定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科技人才离岗创业期间,原单位各项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在兼职企业同等获取报酬、奖金。

  华商报记者 赵瑞利


来源:-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