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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运河派出所“玉帛调解室”:“化干戈为玉帛”

时间:2020-05-25 01:49 浏览:

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运河派出所自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以来,结合基层实际,创新成立了“玉帛调解室”,取意中分华民族传统美德“化干戈为玉帛”命名,探索试行“多元调解+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纠纷新模式。积极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司法局人民调解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办事处司法所、村居等)及平安类社会组织“义警联盟”(台儿庄义工协会)等各方力量参与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来。多元化解,大大增强了公信力,极大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率;对极少数无法调解的矛盾纠纷,法律援助机构及时靠上,给予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或诉讼引导),达到让矛盾纠纷有出口、不激化、能解决的目的,自调解室成立以来,已化解矛盾纠纷102件,矛盾纠纷调解率达到95%,对于不能调解的矛盾纠纷法律援助率达100%,真正实现矛盾不上交。也切实实现了人民公安服务人民最后一公里的新使命。”

为了更好的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利益,运河派出所还在“玉帛调解室”的基础上,探索成立了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的权益工作站。成立这个工作站的初衷是运河派出所在基层执法工作实践中,发现侵害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权益案(事)件发生后,虽然政府有关部门负有维权之责,但很多当事人对妇联、老龄委、共青团等部门的职责也不清楚,在哪办公也不清楚,所以维权难以保障。而派出所在110接处警工作中、在进行治安管理等工作中,与群众打交道多,最易发现侵害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权益案(事)件。

为了更好维护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权益,运河派出所在实践和探索的基础上成立维权工作站,整合妇联、共青团、老龄委等部门职能,维权窗口前移至派出所,面对面的为群众服;工作模式是,妇联、共青团、老龄委等部门在派出所维权工作站设立联络员,当侵权案(事)件发生时,属于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属于有关部门处理的,由部门联络员及时通报本部门处理;避免侵权案(事)件发生时,发现不了,无人问津现象的发生,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权益。   

另外工作站还吸纳了“指南针家庭教育协会”社会公益组织,这个组织主要是关注儿童保护,特别是女童保护的公益组织,公安机关在接到儿童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事)件时,会同他们共同处理好侵权案(事)件。自维权站成立以来,依法妥善处理侵犯弱势群体权益案(事)件数21起,受到广大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的普遍欢迎。

(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运河派出所 晁福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