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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关闭场所,但不隔离群众的诉讼需求

时间:2020-02-11 03:54 浏览:

2月10日讯 前几天,在风尖浪口的疫情防控时期,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颜志军在该院传达室收到了一份特殊的新春“礼物”,是益阳某公司寄过来的一个特快专递,里头是该公司申请立案的起诉材料。颜志军经审查后,认为所提交的材料符合立案条件,迅速通知该庭工作人员进行了登记立案,这是该院今年首起通过邮寄方式予以办理立案手续的案件。

当天上午11时许,颜志军庭长在收到并审查该公司邮寄过来的资料后,11时30分,他即安排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的书记员夏丽娜通过电话指导原告公司的诉讼代理人通过微信支付完成了诉讼费的缴纳,并按照案件当事人提供的详细地址将案件受理通知书、诉讼费电子缴费收据等材料原件一起邮寄给了原告代理人。

原来,在2月3日的上午10点,颜庭长接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某的电话,咨询他们公司有一劳务争议案件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且起诉期限即将届满,因疫情原因现在法院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怎样保证他们公司的权利。颜志军当即告知他可选择网上湖南移动微法院进行立案,或通过邮寄的方式将诉讼材料直接寄到法院立案庭进行立案

“之前打算过完年去法院现场立案的,但受疫情影响现在不能出门,15天的起诉时间也快到了,真没想到今天不仅如期立了案,而且又快又方便,真心为你们点赞!”原告的代理人通过电话和微信表示非常感谢。

在2月6日这天,该院立案庭还收到另一起当事人邮寄来的申请立案材料,经审查资料还不齐全,立案庭副庭长司马慧通过电话告知其完善相关材料后,再邮寄过来予以办理。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流动聚集,有效防范疫情传播,赫山区法院通过“让材料来跑路,让群众不跑腿”的方式,鼓励人民群众选择网上立案或线下邮寄立案,既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又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

(伍敏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