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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抗诉让虚假诉讼现形

时间:2020-09-25 01:30 浏览:

  4份虚假民事调解书,将35套非法房产合法化……今年8月,在亳州市检察院监督下,历时4年、涉及金额550万的4起民事虚假诉讼案终于水落石出。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抗诉意见,依法认定该4起案件为虚假诉讼,驳回原审原告的诉讼请求。

  1998年,阜阳市居民刘某在本地开发区经营一家热水器厂,该厂系个人独资企业,土地性质系国有划拨工业用地。因产品销路问题企业停产后,刘某于2006年擅自在该厂空闲土地上建起6层53套商品房,并于2010年底公开出售。由于该建筑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合法准建手续,属违法建筑,无法办理产权手续。从2011年开始,刘某与其妻盘算着通过虚假诉讼的方式,为其房屋办理产权证并收回余下售房款。

  为掩人耳目,刘某选择在附近的利辛县办理。为达到利辛县法院具有管辖权,刘某伪造了阜阳某热水器厂和利辛县人王某(刘某亲戚)共同向胡某等39人借款550万元的借条,由该39人分4个诉讼案件在利辛县法院起诉热水器厂和王某,要求偿还所谓的550万元借款。诉讼中,原被告双方达成以房抵债的调解协议,并由利辛县法院制作4份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后经利辛县法院执行,阜阳市房产局为其中的35套房屋办理了产权证。

  亳州市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胡某等39人以热水器厂和王某为被告提起的民事诉讼系虚假诉讼,遂依法向亳州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经亳州中院指令,利辛县法院再审认定,该4起案件均为虚假诉讼,判决驳回胡某等39人的诉讼请求。

  据亳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红阳介绍,近年来,亳州检察机关主动作为,不断加大对虚假诉讼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力度,切实维护诉讼当事人及案外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和国家利益。去年以来,亳州市检察机关对涉虚假诉讼案件提出抗诉10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9件。(记者 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