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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行为检查

时间:2021-09-03 10:58 浏览:

  ·海报新闻记者 郭志华 济南报道

  8月26日,·海报新闻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为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监督管理,规范审计服务市场秩序,净化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山东省财政厅自即日起到9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行为检查。

  据了解,本次检查对象为已取得营业执照、未按规定向省财政厅申请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分支机构,以及执业许可已终止、未及时变更或注销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分支机构。

  “重点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是否从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法定业务。检查时,可以采取询问相关人员、查阅业务合同、检查会计记录、核查业务档案、协调税务部门调取发票信息等方式调查核实会计师事务所和分支机构开展法定业务情况。”山东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办事处、营业部、分公司、子公司等,检查其营业执照上有无法定审计业务,有无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的人事、工资关系在上级事务所还是本事务所,是否实际从事了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如有审计报告,则检查报告盖章是上级事务所还是本事务所。对执业许可已终止、未及时变更或注销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应检查自注销执业许可证之日起是否从事了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

  此外,检查业务期间应从2021年开始倒查,直到查实从事法定业务的线索与证据,最早追溯到2016年。对违法开展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行为进行认定时要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