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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法律之外人有情,悉心调解暖人心——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调解侧记

时间:2021-08-19 06:46 浏览:

  法律是严肃的,但法律精神是有温度的。近日,办案秘书张永辉在承办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充满“人情味”的仲裁活动让当事人倍感温暖,法律之外还有人情。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购房人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到我会仲裁,案情简单且常见: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后,购房人(以下称“被申请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房地产开发公司遂提起仲裁,请求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开庭过程中,仲裁庭成员楚红、李传生、魏强对案件事实进行了调查,了解了被申请人未支付剩余房款的原因:被申请人的父母身患重症,都需要常年服药维持病情;孩子也因身体不好做了器官移植手术;其离婚后,与孩子只能常年居住在小型公寓,已经无力支付购房款,年迈的父母也一直放心不下。为了满足老人愿望,被申请人其他亲属帮助他支付了涉案房屋的部分首付款并决定帮助他还清剩余房款。但是,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让亲属应收的装修工程款遭到迟延支付,不仅无法帮助被申请人履行后续的付款义务,一家人的吃药、吃饭也成了困难。

  案件事实调查清楚后,仲裁庭对被申请人的遭遇深感同情,为了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帮助他走出困境,仲裁庭主动展开了调解工作,并希望当事人换位思考,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化解纠纷;同时仲裁庭对双方进行了法律释明。达成初步调解意见后,张永辉细心地发现被申请人似乎仍有疑虑,特意将拟好的调解协议打印出来让其仔细考虑,耐心解答他对协议条款的疑问,并在经过多次确认无异议后,组织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被申请人在承担了部分违约责任后,开发商将其此前支付的部分首付款退还,解了这个家庭的燃眉之急。

  收到调解书之后,被申请人向本会送来一面锦旗,“仲裁员和张秘书真的是为我们着想,帮了我们一家的大忙!”。法律精神有温度,仲裁更有温度,全体仲裁人将继续用心用情为民办实事,为当事人提供优质仲裁服务,为打造公平公正又充满温度的法治社会贡献仲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