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于丽大同志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Lu Xin同志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邹宇玮同志为市监察委员会成员; 任命高振华同志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丁红彬同志为市监察委员会成员; 周伟同志被任命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