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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至160元/月

时间:2020-05-30 09:24 浏览:

?   本报讯 (记者 肖婷婷 徐黎一通讯员 王环环)笔者日前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养老待遇水平,今年连云港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6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148元的基础上增加12元,增幅为8%,这也是连云港市连续第九年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此次基础养老金上调自2020年1月1日起,6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位,将惠及全市70.24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据悉,连云港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群是指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此外,根据省、市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有关要求,自今年1月起,全市各县区均提高了65周岁以上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养老待遇水平,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5至10元不等,惠及全市47.94万名老年居民,每月累计增发养老金276.35万元。连云港市参保居民可至本人的社会化发放银行,领取按新标准发放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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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其中,基础养老金由中央和地方确定标准并全额支付给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个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总额)除以计发系数(139个月)确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的档次,将影响参保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目前,连云港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针对贫困人员)、300元、500元等十四个档次,港城市民可早参保、多缴费,以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优化养老保险待遇结构,提高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