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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州法院取消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诉讼活动 百姓可网上立案

时间:2020-12-06 1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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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对疫情防控需要,耀州区人民法院1月28日发布通告,取消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已经排期的庭审等诉讼活动,2月3日全面恢复各类诉讼活动。

  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通告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为有效做好我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现就我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措施通告如下:

  一、取消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已经排期(含公告)的庭审、调解、质证等诉讼活动;其中公告排期庭审依法顺延到2月3日,其他庭审及诉讼活动本院以传票另行通知。我院于2月3日全面恢复各类诉讼活动。

  二、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无法到我院参加庭审的,可以依法向我院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三、如有纠纷需向我院申请立案,建议优先通过陕西法院诉讼服务网选择网上立案。必须亲自到法院办理的诉讼活动,务必全程佩戴口罩,自觉进行体温检测,其他人员不得参与现场旁听庭审。未佩戴口罩和未接受体温检测的,不得进入诉讼区域。

  四、执行人员原则上对执行财产查控不再进行线下调查控制措施;与公安机关查人找物协作机制暂停实施;执行人员不得到厂矿、镇村、社区及当事人居住地办案,因情况紧急确需外出办案,须经主管院长批准;疫情防控期间,不得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如有紧急情况可拨打电话: 09196600805,13992938608

  五、本院干警不得在疫情防控期间外出旅游、探亲访友,不得进行聚集性活动。如在本通告发布之前已经外出的,自本通告发布之时起24小时之内,报告本人及同行人员外出轨迹,报告电话:0919-6189601。

  六、本通告所列措施,至全区疫情防控措施解除时终止。

  华商报记者 袁小锋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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